民政部、科技部和中国科协联合发布了《国际科技组织成立登记指引》,旨在支持并规范国际科技组织在中国境内的设立及运营。该指引明确了成立条件和申请流程,以促进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。
根据指引,该规定适用于向民政部申请成立登记的国际科技组织。这类组织通常由中国与外国的高等院校、研究机构、科技团体、企业或个人共同发起,在中国注册成立,目标是推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、交流及治理,并具有国际性(或区域性)、非营利性、非政府的社会团体法人性质。在经济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环保等领域设立国际性社会组织,也可参考此指引执行。
指引规定,成立国际科技组织需具备合适的中外发起人,且发起人将成为组织的初始会员。组织名称需符合国家规定,并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“国际”、“世界”、“全球”、“亚洲”等体现其国际性或区域性的词汇。此外,组织必须拥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,初始活动资金需为捐赠所得,且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。
李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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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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